合同履行中有哪些可撤销行为

法律分析:
(1)重大误解:当当事人对合同重要内容如标的物质量、价格等出现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就构成重大误解的可撤销行为。
(2)胁迫行为:若一方或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合同行为,受胁迫方有撤销权。
(3)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能够请求撤销。
(4)欺诈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同时,撤销权有行使期限,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提醒:
遇到合同可撤销情形应及时行使撤销权,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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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比如对标的物质量、价格等有错误认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二)遇到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自己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受胁迫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当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使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四)若遭遇一方欺诈签订合同,受欺诈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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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可撤销行为包括:
1.重大误解:当事人对合同关键内容认识有误而签合同,像对标的物质量、价格等理解错误。
2.胁迫行为:一方或第三人胁迫对方签合同,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
3.显失公平:一方趁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力,使合同显失公平,受损方有权撤销。
4.欺诈行为:一方欺诈对方签合同,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为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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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履行中的可撤销行为包括重大误解、胁迫、显失公平、欺诈四种,且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其他情形为一年。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可撤销情形做了明确规定。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胁迫是一方或第三人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欺诈则是一方以欺骗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订立合同。对于这些可撤销情形,法律规定了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以保证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若您在合同履行中遇到可能涉及可撤销行为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我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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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履行中可撤销行为包括重大误解、受胁迫、显失公平、受欺诈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如对标的物质量、价格误解;受胁迫是一方或第三人胁迫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欺诈是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2.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应及时关注合同情况,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重大误解的在九十日内、其他情况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在订立合同前要谨慎审查,确保自身真实意思表达,避免陷入可撤销情形中。在面对可能的欺诈、胁迫等行为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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