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通常从提存之日开始计算,至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后依法处理为止。具体来说,提存物品应当妥善保管,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负责保管。如果当事人对提存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释。在提存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提存物品应当妥善保管,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负责保管。提存费用的承担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无法约定,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45条:提存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经该院审查,认为情况紧急且有必要的,应当作出提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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